關于預防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辦稅溫馨提示
尊敬的納稅人、繳費人:
1月21日,國家衛健委發布2020年1號公告: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納入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》規定的乙類傳染病,并采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、控制措施。針對近期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分布范圍較廣、重癥發病迅速的情況,請廣大納稅人和繳費人在辦理涉稅事項時,采取“涉稅事、網上辦,非必須、不窗口”,盡量選擇電子稅務局、手機APP等網絡途徑辦理,減少赴實體辦稅服務廳辦稅。目前已進入春運高峰,人員大規模流動,又值冬春季呼吸道傳染病高發季節。請廣大納稅人從以下幾方面做好日常預防:
一是勤洗手??人?、飯前便后、接觸動物或動物排泄物后,要用含有酒精的洗手液和清水洗手,并盡量避免用手摸臉、揉眼睛、或直接拿食物。
二是主動防護。出行時佩戴口罩,盡量避免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場所。避免和有發熱咳嗽打噴嚏的人密切接觸。同時保持家庭和工作場所空氣流通,環境清潔。
三是避免密切接觸。盡量避免在未加防護的情況下,近距離接觸野生動物或活牲畜。
四是及時就醫。如果有發熱、乏力、干咳等呼吸道癥狀;請戴上口罩及時到醫院就診,同時告知醫生與類似病人或動物接觸史、旅行史等。
預祝您和家人度過一個健康平安、祥和幸福的春節!
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
2020年1月24日